“鼎”力相助,鼎诚人寿坚守抗疫“战场”贡献品牌力量
全面发挥保险功能,助力打赢抗疫狙击战鼎诚人寿以“战役有温度 、服务有担当、保障有力度 ”为原则 ,通过员工志愿服务、产品创新 、理赔升级三大路径,全面履行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其行动不仅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质与精神支持,更通过保险机制稳定社会预期 ,彰显品牌在特殊时期的担当与价值 。


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予补偿?
在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般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若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若已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工资且延期未超一个月,员工不能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若未协商或延期超一个月 ,员工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如遭违法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总结: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安排停工的,不得以劳动者兼职自救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合理范围内的兼职行为受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需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
疫情期间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补偿需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免责事由判断,若免责事由成立则一般无法获得补偿 ,不成立则可能获得补偿,但不建议走此途径。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解除劳动关系的 ,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基础标准: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公司因经营困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需根据解除方式及程序合法性判断:若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法定情形且程序合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程序违法或未协商直接解除,则需支付赔偿金。
疫情封控下企业用工的二十个问题
隔离治疗或观察期间: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其他封控措施导致不能到岗:可安排居家办公或统筹安排休假 ,如年休假、调休假等 。公司可否按居家、远程办公与正常时间的占比打折发放工资:可以。但需经与职代会、工会 、职工代表民主协商后公示执行。疫情封控期间,绩效工资类浮动工资是否可以不予支付:可不予支付 。
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不能开工生产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其工资。对企业未复工或者企业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 ,企业按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支付工资。
“新十条”明确高风险区“快封快解”,且“二十条 ”未要求曾感染场所限制复工 。除非政府明确封控,否则员工应正常出勤。 员工隐瞒阳性导致他人感染 ,企业能否要求赔偿?可要求赔偿,但需举证。
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且未休假:劳动者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